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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委托做好川籍农民工相关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0人气:6777次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委托做好省本级为省外川籍农民工购买服务工作的函》中明确的具体事宜,现拟对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委托做好川籍农民工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委托做好川籍农民工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人: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二、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为就业咨询、职业介绍、证照办理、健康服务、文体活动、维权求助服务、农民工信息采集、农民工个人档案完善等服务活动,具体内容根据在渝川籍农民工现实需要,与开展服务社会组织协议约定。本次采购共分1个包。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在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门户网站上发布采购公告。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依法在民政府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

(一)依法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备独立的账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

(四)具备提供公共服务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在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年检或年度考核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次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领取,不提供邮寄。磋商文件自2020910日至20209149:00--17:00(北京时间)在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73楼)领取(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六、供应商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注意事项

1.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上述所有证明资料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内容应清晰注明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公司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在道5673楼。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年917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7号)三楼会议室开启。

九、磋商地点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7号)三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址:重庆市渝北区红锦大道567

联 系 人:李黎黎

联系电话:15310888360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2020年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