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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06人气:14265次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切实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坚决阻止疫情扩散蔓延势头,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要求

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主体责任,持续将疫情防控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按照中央和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

二、主动报告

请持续关注官方发布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及确认病例行动轨迹,近期内有去过中高风险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所在部门或属地镇街、社区登记报备,不得隐瞒相关情况。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措施,从国内高风险地区返程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从国内中风险地区返和人员实行14天居家医学观察。

三、加强防护

强化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等病症,请自觉佩戴口罩,第一时间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健康饮食

注意饮食卫生,案板、菜刀、餐具做到生熟分开,生熟食材分开存放。倡导实行公筷公勺和分餐制,食物烧熟煮透,避免食用生冷食物,拒绝食用野生动物,选择有国家标准认证的海鲜市场购买海产品,确保购买渠道正规和海鲜来源安全。建议近期避免海淘、代购国外疫情形势严峻地区商品,暂停食用三文鱼、刺身等海产品。

五、谨慎出行

如非必要,建议近期不要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行前主动向所在社区登记报备,返回后要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六、严禁聚集

应按照“非必须、不聚集”原则,非必要原因应尽量避免开展群体性集会,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问题。若确有需要举办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的,须经由当地疫情防控相关部门备案同意方可实施。会议组织方负责精准掌握参会人员及会务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禁止体温异常者参会。会议期间,所有人员均须全程佩戴医用口罩,会场座位纵向横向均保持1米以上间隔。如在室内举行,提前对会议室内进行清洁、消毒,会议期间室内保持通风,如不具备上述条件,建议不开展聚集性活动。

特此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驻重庆办事处

                         2021年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