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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草案)》经省政府常务会原则性通过

发布时间:2011-02-21人气:3376次

   为做大做强会展业,四川省将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专业会展公司,鼓励新建、组建会展集团公司。由省法制办编制的《四川省加强管理服务促进会展业发展的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省政府第76次常务会原则性通过,这也意味着今后我省会展业发展将有法可依。 
  据悉,制定《规定》,是为了促进全省会展业健康发展,规范会展业市场秩序,展览会、展销会、博览会、交易会和其他形式的商务会展均在管理服务范畴。
  根据《规定》,我省将从扶持大企业、大集团,鼓励品牌会展、培育产业链、人才培养等方面,推进会展业发展。依托产业、区位、资源和市场等优势,引进和培育竞争力强的大型会展公司或会展集团公司;引导有产业支撑、有发展潜力的重要会展向品牌化、国际化发展,培育一批自有品牌会展,省财政将对规模大、社会效益好且定期在我省举办的会展以及重要会展、品牌会展的公共费用给予适当补贴;大力发展装饰装修、信息咨询、广告宣传、展品运输、宾馆酒店等会展配套服务;建设会展业专业人才培训基地。
  同时,《规定》还对会展业发展提出了具体要求。在规划上,要按供需平衡和着眼长远的原则,科学规划会展场馆建设,完善会展场馆配套服务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在时间上,在前后4个月内不得在本省行政区内重复举办相同或类似的重大会展。在主体上,未经同意,主办或承办单位不得将其他单位列入协办、支持、赞助或者其他形式的参与单位等。
  今后,我省将建立促进会展业发展协调机制,统筹协调会展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本站通讯员  陈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