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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启动职工互助保障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06人气:7998次

   重庆市正式启动职工互助保障活动,通过自筹资金、互助互济,帮助患病职工减轻经济负担。重庆市总工会推出了两大互助保障计划,职工参加《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为30元一年,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互助会员首次确诊患有《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所列的包括急性心肌梗塞、恶性肿瘤、白血病、瘫痪、重症帕金森病、严重阿尔茨海默症等15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多种时,会员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互助金1万元。

   职工参加《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活动,互助费为80元一年,在互助保障有效期内,会员在同一住院治疗期间内,根据在二级以上医院因病住院治疗超过3(不含3)以上的有效住院治疗天数,按照每日50元领取住院津贴互助金,最多不超过4500元。

   两大互助保障计划面向单位所有在职职工,凡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参加所在单位工作,年龄在1660周岁的在职职工,含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聘用期超过一年的临时职工,都可向所在单位工会申请参加。

   互助费缴纳方式主要有5,各单位可自主选择:一是职工所在单位行政统一为职工全额缴纳;二是职工所在单位工会统一为职工全额缴纳;三是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工会各出资一部分,为职工缴纳;四是职工所在单位行政、工会、职工个人,各出资一部分缴纳;五是职工个人出资缴纳。选择哪种缴费方式,由各单位根据情况自主研究确定。

   对市(省部)级以上劳模、市级建档困难职工,市总工会将给予其20%的互助费补助。